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化环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07-18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字体: 大 中 小】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流程,构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流程图,形成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流程签,明确项目审批“咨询-审查-受理-公示-决定”全过程,规范审批人员行为,确保民、企清晰准地确掌握环评审批流程、要求及时限。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审批流程及备案操作流程,在生态环境官方网站开通了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备案系统,方便民、企办理手续,主动接受民、企监督。2019年累计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67份,其中网上备案登记60份。
二是建立审查机制,提升环评质量。项目审批过程中形成资料接收预审查、现场踏勘或组织专家技术评审、资料受理审查三级审查机制,审查通过后正式受理,进入审批程序,否则退回补正。经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反馈,2018年有3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书(表)质量较差,已通报辖区各企业,避免企业走弯路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是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环评资料接收预审查在2日内完成,现场踏勘或专家技术评审在预审查后2日内或4日内完成,资料受理审查在接到修改资料的2日内完成,审查总时间控制在6日或8日。在正式受理环评资料之日起,受理公示3日、拟批准公示10日后,立即作出审批决定,项目审批与网上审批公示同步进行,确保不耽误一天审批时间。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15天缩短到当天就可办结。
四是提前环评介入,把好项目准入。环评咨询提前介入,积极配合招商等部门做好项目引进工作,从环保政策、园区规划、“三线一单”等方面为项目引入的政府决定提供参考意见,把好项目准入关。对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主动提供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方面咨询服务,协助做好项目环评编制、污染物总量调剂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帮助企业落实“三同时”措施和排污许可证发放,通过畅通与环保专家联系,为企业在污染治理方面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