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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发〔2022〕6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2022〕13号)精神,结合崇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稳中有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优良天数位居全省前列,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幕阜山片区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崇阳县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

城市样板区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1.推进碳达峰行动。按照省、市碳达峰方案相关目标任务,认真完成各项指标,创造条件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挖掘增汇潜力。将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纳入碳排放履约交易,按要求完成碳排放核查和履约。

2.服务区域发展布局。坚持以武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为引

领,主动连通、对接和融入武汉都市圈建设,在信息互通、联合监测、协同处置及信息发布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城市圈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同城化示范区建设。开展崇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加快推进崇阳县香山河公园、黄金山桂花公园、岗水塘公园(二期)、洪下十里画廊、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重大生态项目建设。

3.推动能源清洁转型。大力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推广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强化水泥重点企业用能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4.抓好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推动崇阳经济开发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实现绿色清洁生产。加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开展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鼓励机关、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5.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按照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推动实现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6.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推行垃圾分类,大力推进天城镇大集社区、七星社区、碧田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整乡推进白霓镇、铜钟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余乡镇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开展2个行政村的分类试点工作,推进大岭村、坳上村、大市村、浪口村、后溪村、回头岭村、石山村、游家村、清水村等行政村建成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到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推进邮政公司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

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7.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整治印刷包装、塑料制品、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开展文昌印务、恒升包装、宗阳包装、联创实业等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和昌华实业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全县臭氧(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8.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对“两客一危”、“营转非”、重货车、重挂车等柴油车辆查处力度,倒逼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规范全县机动车检测业务。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格车辆油品质量监管。

9.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完善大气在线监管和重污

染天气监管预警体系,积极探索跨区域大气监测合作,建立大气联防联控和环境信息共享机制,每年适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目标。

10.强化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加强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到2025年,县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1.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加强城区和乡(镇)村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天城镇北门排水圳改造工程、城北片区雨污分流工程、下津大道雨污分流工程及中津洲碱水圳截污工程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基本消除县城区黑臭水体。全面开展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纳入国家清单的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

12.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大力实施崇阳县长江高水平保护七大攻坚提升行动。在青山水库等重点水域推广标准化环保船型,淘汰高排放船舶,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深入推进陆水流域(崇阳段)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经过2—3年努力,基本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青山水库、陆水水库崇阳四级电站下游水域等重点水域季节性禁渔制度。强化河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13.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陆水流域(崇阳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争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全面推动美丽河库建设。科学开展闸坝等水利工程生态调度,做好重点河流生态基流(水位)保障。

14.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百吨千人”集中

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县级、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2025年底前,县城及有条件的乡镇应保障至少建设1个具备安全供水能力的备用水源。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5.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

16.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对涉镉等重金属超标且周边存在农用地的遗留地块,落实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措施。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加强用途管制,确保重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5年,完成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17.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利用。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地块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强化受污染土壤修复过程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督,防止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

生二次污染。

18.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处理利用,提升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能力,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湖北崇昊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有序开展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封场整治和改造。到2025年,全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占比100%。

19.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推动实施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新污染物重点管控清单制度和措施。完成市级下达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工作任务。

20.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保障重点地下水考核点位水环境质量稳定。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五)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1.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完成《崇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鼓励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推进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22.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自然保护小区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严格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建设动物栖息地,完善湿地监测系统。

23.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和示范创建。用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按照要求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24.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放射性废物、废弃(退役)放射源收贮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废弃(退役)放射源做到100%收贮。开展涉重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对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和管理体系建设。完成陆水河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试点工作。

(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25.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执法检查。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从严从快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加大调查和磋商工作力度,做到应赔尽赔。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

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26.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支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金融信贷等担保贷款业务,构建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

27.强化科技支撑和资金投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依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咸宁市驻点工作团队,开展精准、科学、系统治污。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落实生态环境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28.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加快补齐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分步推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争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以上。补齐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理设施短板,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29.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持续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加强“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严查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和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常态化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30.强化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崇阳县智慧环保信

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优化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格,建立监控预警网络。提高地表水自动化、平台化、智能化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三、加强组织实施

3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攻坚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充实专班队伍,整合攻坚力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细化实化攻坚措施。

32.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监督,政协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法院和检察院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33.强化监督考核。协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机制。制定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办法,明确奖惩,强化结果运用。深化宣传引导,统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科普,健全公众监督机制,凝聚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