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根据县委县政府《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崇阳县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崇阳县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全县生态环境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对2021年至2024 年中央下达我省的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其中水污染防治资金包括中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 ),农村环境整治等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以及日常涉及招投标的能力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进行全面自查,查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行政许可、施工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
重点排查生态环保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的:1.在项目决策环节,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2.在招标投标环节,应招标不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明标暗定虚假招标、内外勾结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3.在施工管理环节,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随意变更设计、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4.在聘请第三方服务环节,与第三方勾结,降低工程质量虚报工程量,损害单位利益等问题。5.在资金使用管理环节,不按合同约定、施工进度拨款,无合法合规依据拨款,虚报或擅自增加工程量套取国家资金,挤占、侵吞、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6.工程建设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排查2021年以来中央、省专项资金1164.11万元使用情况,均按程序招投标,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排查现实施项目1894万元使用情况,督促昌华实业、全鸿塑业等6家企业加快技改进度,8月份第二批资金已拨付,确保2024年完成;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程序实施中。
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月13日在全局警示教育活动中进行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通报,7月22日党纪学习警示教育进行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目的,7月29日和8月12日党组召开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对拟实施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进行研判。
在进行崇阳县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了解到白霓镇大塘村六组有4处黑臭水体,分局制定整治方案,投资40余万元进行整治,目前工程已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东堡港为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后,立即实地勘查沿线村组,利用2024年省生态环境奖补资金启动东堡港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程序询价后由第三方公司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已完成初步编制,项目正在公开招标中。
下一步要继续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按程序进行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妥善解决专项治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