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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根据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上下贯通系统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认真开展了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动员部署。2024年5月12日,召开分局党组会研究部署“群腐”工作,制定方案。5月13日,邀请县纪委参加全局“群腐”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工作方案,重点排查“四个聚焦”中生态环境系统重点查纠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项目及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中舞弊谋利等突出问题,排查出“群腐”问题5个。

(二)超常规推进。7月29日,党组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超常规推进工作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专项治理超常规推进工作机制,安排组建6个工作组,采取由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包干、股室(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包项的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各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重点督办生态环境领域基础设施和特许经营活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挖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月调度研判检查,着力推进超常规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根据专项治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排查情况,制定为民办实事清单,党组成员领办5件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噪声扰民,黑臭水体治理和改善空气质量民生实事,立即着手,集中精力,采取超常规举措迅速办理;督促分局各股室(单位)按照上级生态环境系统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审批、排污许可、信访处置、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园区企业评级等工作,真正做到行业治理有人管、有标准、有监督,在前期排查基础上新增3个,共排查出“群腐”问题8个。7月30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顺荣主持召开专题会,对崇阳县生态环境领域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8月1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顺荣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领域“群腐”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

(三)纠治“一刀切”。8月21日,党组召开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一律”“一切”“凡是”等做法,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和环境准入、监管执法、生态环保督察、其他“一刀切”等4个小组,对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30日,召开“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对自查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9月30日下午,分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传达了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就通报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坚决堵住漏洞、查漏补缺、补齐短板。10月8日,分局召开党组会,就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推进督办。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环境准入方面。我局环评审批主要是除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权限外,按照《名录》要求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和由市生态环境局授权审批的建设项目,2022年到目前为止共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40个,全部办结;对于环境影响比较小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目录,只需编制登记表的项目,全部实行网上自行登记备案,政务服务19期通报8次良好,无差评。持续跟踪服务“木三李”项目,目前环评在重新编制,协调水利、国土部门收集资料,待资料收集完成重新报批;积极跟进崇阳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评服务,目前已完成《崇阳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文本的初稿,完成了报告的第二次网络、报纸公示;重点关注交通项目进展,对接了交通局106国道崇阳县石城至肖岭段改扩建工程情况,目前该项目还在初设阶段;2024年共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12个,已办结12个。对崇阳县恒升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恒升包装生产建设项目未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延迟审批问题,安排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并于2024年9月9日作出了《关于崇阳县恒升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恒升包装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崇审字〔2024〕14号)。

2.监管执法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使得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处理,2023年共受理信访投诉件342件,办结回复342件。无一起重大越级群众集体上访及恶性上访事件发生。2024年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132件,办结回复132件,同比2023年(239件)下降45%,所有信访事项均做到了及时受理、调查和按期回复,对排查出的重复信访件5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开展“零点行动”和“双随机检查”等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双随机抽查企业268家,查处环境违法18起,罚款92.24万元;其中对全县12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改17家,立案查处8家,罚款16.5万元。2024年双随机抽查企业184家,查处环境违法12起,罚款15.4万元。所有行政处罚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了该移送的移送、符合不予处罚的就不予处罚、严格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以对环境影响程度、整改情况、配合调查情况、对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程度进行裁量,防止出现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粗暴整改的问题。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工作:报送2023年6月-2024年生态环境损害筛查线索4条:龚刚飞案完成生态赔偿,完成宋三民磋商赔偿协议、司法确定、民事诉讼裁定书,修复工作正在开展。贺佛山案赔偿因当事人不配合正在走民事诉讼;远洋案正在做司法鉴定,生态环境赔偿进展缓慢。

3.生态环保督察方面。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我县未采取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方式,逃避督察,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9件信访件全部办结,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共受理交办信访件18件,目前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9件。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县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投入7057万元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2024年3月19日设备安装进场,6月30日进入设备调试。因工业污水处理厂在7月1日暴雨受灾,设施设备受损严重,目前正在进行设备检测、维修更换。丰日大道东段、崇青路、打鼓墩西路提升泵站已建设完成,开始试运行。同时,县城发集团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开发区道路管网排查工作,新建管网21140米,将畈上金家、一马等工业园路段管网全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湖北翔农化肥有限公司造粒车间粉尘散排严重问题,目前翔农化肥筛分、传输带密闭、通道屋顶、干燥窑改生物质已完成,厂区清洗废水收集池、原料仓库改造完成。同时,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前期案件行政处罚事实进行调查核实,依法纠正了不构成违法事实的行为。

4.其他“一刀切”生态环境问题。在重污染天气减排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的现象。2024年1月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时要求金昌公司停产。目前,针对不同企业制订了“一厂一策”,及时上门服务帮扶,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积极开展“一刀切”活动的宣传,将整治内容向群众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出7个问题,党组对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时要求金昌公司停产责任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执法大队人员进行了13人次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对责任股室进行5人次谈心谈话;对17家企业进行了座谈回访,收集意见建议25条;局党组成员领办5件民生实事;综合自查和意见建议针对“服务+执法”、重复信访、畜禽养殖管理指导5个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完成对湖北翔农化肥有限公司和湖北成飞科技公司信用修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执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聚焦问题、树牢作风、狠抓整治,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目的在于清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局将加强学习,聚焦生态环保领域痛点难点,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环境准入、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督察”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清理自查。

三是勇于斗争,加强线索排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摒弃过关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全面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排查整治。拓宽问题发现渠道,通过公布举报渠道和相关宣传报道,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热情,促进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有效防止问题整改“一刀切”现象出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