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0-07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2023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打造铁军队伍,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征程中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自觉把生态环保工作融入崇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在服务全局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强化理论武装。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个议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思践悟、深学笃行。2023年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理论学习8次,每次必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及省、市、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作为“首个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题研讨;三是建设清廉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提醒。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及时组织开展了“违规吃喝”和“空蛮懒乱假”专项整治,督促局机关、3个二级单位排查风险点7个,并为每个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聚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制定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专题会,与各单位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专项整治,检查汽车维修企业100余家次,发放《崇阳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普法宣传册》100余份。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机动车环保尾气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对机动车检验检测站进行全覆盖检查,监督抽检柴油车、汽油车113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立案3件,罚没6.8万元。对机动车环保尾气进行检测,共检测不合格车辆197台。截至目前我县空气优良率86.4%,重污染天数0天;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动断面水质达标。以稳定改善断面水质为核心,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确保保省控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洪下国控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开展了陆水流域(崇阳段)入河排口排查溯源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养殖粪污“四方责任”公示制度,配备公示牌120块,组织80余家养殖户开展了畜禽粪污安全处理集中培训,分片区对12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了污染整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案6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罚款2.5万元,其他案件正在按程序办理。组织各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排查工作,上半年我县3个省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100%(洪下水文站国控断面氨氮均值0.50),青山水库省控断面水质均值Ⅱ类(考核目标为Ⅱ类);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固废监管。我县2023年纳入物联网系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55家,全部完成管理计划申报和上年度年报审核。1-6月共计办结电子转移联单2408份,转移危废3364.9805吨,其中经营单位接收处置140.63吨,垃圾焚烧飞灰填埋2768.54吨。同时动态更新了“四个清单”,将危险废物检查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开展了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抽查,二类化工行业和船舶废矿物油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危险废物重大、较大违法违规事件。2022年市级规范化评估反馈的4家企业16个问题于1月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县级评估考核发现的10家企业16个问题均完成整改。2023年已开展县级规范化评估检查企业7家,发现5家企业7个问题,预计7月底完成整改。强化土壤管控。2023年新增3家重点土壤监管单位,目前中节能已完成排查备案。芜菁已初步形成报告,正在进行地下水采样分析,预计7月30日前完成评审。永乘实业已完成厂调,7月20日前完成评审。强化核辐射监管。全县2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均完成2022年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准备。印发了《崇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2022年度生态省建设年度评估并报送了自查报告,并对2017年以来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开展了复核。2023年,白霓镇大市村、港口乡小东港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二是全面启动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建设。以“发动群众美环境,美好环境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县187个行政村实施了生态环境网格员监管体系建设,让村(社区)环保监督员员制度落地落实。
(四)系统谋划推进环保项目。一是大力推进项目包装储备及资金争取。共谋划申报4个项目,分别为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崇阳全鸿塑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崇阳县文昌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废气治理改造项目和崇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项目,目前4个项目已全部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二是深入推进项目实施。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已获得中央生态环境资金450万元,并已实施完成。按照市局下达的2023年度7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目前已完成白霓镇油市村、铜钟乡清水村、肖岭乡台山村、肖岭乡三角村、肖岭乡金不村安置区(肖岭村)5个村的整治任务。3条省级清单黑臭水体治理年度任务,截至7月已完成沙坪镇古城村9组蚂蟥塘、沙坪镇进口村4组黑臭水体整治,待蓄水后开展验收公示。同时在2023年基础上,完成了铜钟乡清水村、肖岭乡台山村、肖岭乡三角村、肖岭乡金不村农村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截至7月提升2.14%。
(五)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力有序。始终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实行县级领导牵头整改环境问题,责任单位具体抓,坚持“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方面,咸宁市认领的4个方面22个问题中涉及我县的13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8个,其余5个正按序时推进。截至2023年6月底,崇阳县共接受第一轮中央、省及“回头看”生态督察整改事项59个,共完成整改任务57个,其余2个正按序时推进。其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方面,反馈咸宁市的4个方面15项38个环境问题中涉及我县的23个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方面,咸宁市认领的10个方面23个问题中涉及我县的11个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方面,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咸宁市5个方面19类73项整改任务,其中涉及崇阳县共39项,由我县担任牵头单位的16个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由我县担任责任单位配合完成的23个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要求,并按要求向牵头单位提供了整改资料。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方面,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咸宁市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其中涉及崇阳县共13项,由我县担任牵头单位的8个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6个,其余2个正按序时推进,由我县担任责任单位配合完成的5个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要求,并按要求向牵头单位提供了整改资料。全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反馈我县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
(六)监管服务工作深度融合。一是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对省市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梳理项目环评审批难点,全力做好新建项目落地前相关环评手续办理指导工作,积极对建设项目提前开展“三线一单”符合性比对分析,确保建设项目不踏“红线”。今年来,我局共受理环评报告表11个,已审批完成10个,其中公示项目1个;二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集中解决企业存疑问题,进一步指导辖区企业排污许可填报。今年以来共对76家排污单位(重点管理单位28家,简化管理单位48家)开展入户指导填报,填报率和完成率达100%;三是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夜查、突击检查、重点企业摸排、信访线索处理等方式,扎实推进梅雨季水污染防治、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处罚金额43.5万元,其中全市首例涉嫌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环境犯罪案件已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响应。截至目前,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129件,已办结回复119件。其中全国生态环境举报平台10件均做到“五星”参评;推进环境应急工作,指导20家企事业单位做好预案修编和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无缝衔接,2023年6月自主组织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上报线索1件;四是探索建立了“局队站”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由机关业务股室为执法大队开展监管提供对应知识储备,指导执法监管提升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同时由监测站技术人员组织机关、大队人员学习环境监测常规采样及现场仪器监测技术,大队执法尖兵向机关和监测站技术人员传授环境监察常规执法程序,通过相互学习,做到了监测向监察延引,监察向监测扩伸,实现了“局队站”工作的完全融合。
虽然上半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生态环保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环保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深入、不坚决,在工作推进中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不推不动、见子打子等现象,少数部门和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悬空,未真正落地落实。时常信访投诉;二是大气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今年以来,由于精准治污不足、科技治污支撑乏力、监测站点位置需优化等原因,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挑战,污染防治仍停留于治标未治本,科技治污、精准治污任重道远;三是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各乡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环境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大环保工作格局尚未实质性形成。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助力“三年行动”攻坚,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有新的亮点。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升环评审批质效,全力做好省、市、县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二是全力帮扶企业绿色发展,进行“点对点”帮扶式服务,为企业发展赋能,引导企业走好绿色发展道路。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首违不罚”等制度,实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构建高效营商环境。四是坚持问需于企,常态化跟进了解企业、项目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做到问题动态清零。
(二)抓住“水气”两个重点,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有新的提升。一是紧盯洪下国控断面水质变化,及时分析研判,务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确保2023年洪下国控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二是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常态开展扬尘精细化管控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精准预警研判、加力防控投入、高效应急处置,强化横向、纵向联防联控,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倾力完成省市下达我县2023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三)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方面有新的成绩。一是对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各项指标全面优于国家考核标准。高标准准备复核现场,完善软件资料,确保“生态县”复核评估顺利通过;二是继续巩固当前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建设成效,配套出台相关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网格监督员建设各项工作。
(四)深研项目投资政策,在推进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方面有新的进展。一是坚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整治等3个项目为载体,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汇报沟通,充分利用一切资源,争取崇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有新突破;二是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崇阳县文昌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废气治理改造项目和崇阳全鸿塑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按时序推进。
(五)提升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在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面有新的突破。一是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高质量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在2023年,做到行政处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二是强化群众信访投诉处理,聚焦群众关注的环境热难点问题,提高生态环境信访办理的时效和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持续推进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环保获得感。四是全覆盖开展辖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