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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一、上半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情况。

1-6月,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2.9%,较上年同期(86.2%)上升6.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4μg/m3,较上年同期(39μg/m3)下降12.8%。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1-6月,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国控1个、省控2个、市控5个)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体比例均为100%;2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县级2个、万人千吨8个、千人百吨12个)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3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重点建设用地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高规格谋划生态环保工作。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上半年,县委常委会4次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10次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先后召开县环委会全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研判会、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交办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联席会,总结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24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问题一线现场督办工业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吴婆塘、乡镇污水处理厂等重难点工作,压紧压实各部门、乡镇生态环境责任,推进各项生态环保措施有效落实。二是责任压实到位。成立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崇阳县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工作领导小组和八个专项保障组,设立了崇阳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全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崇阳县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等文件,压紧压实各部门、乡镇生态环境责任。三是企业监管到位。县环委会组织对崇阳县6家重点涉钒、涉重企业进行约谈,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园区87家企业负责人开展企业环境暨工业园评级标准培训活动,切实提高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环境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效率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一是专项行动推整改。开展了突出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和“起底清仓”专项行动,下发督办通知6份、提醒函6份。2024年5月,县委督查室联合县环指办对部分重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办。二是结合暗访抓整改。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和西北督察局前期调研发现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个(崇阳正大穗阳种猪厂渗漏问题;天城香山光伏发电项目未办理辐射环评审批手续、现场大面积林草地被清表等问题),1个正在整改(湖北润阳矿产深加工绿色产业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还未交易,未制定煤炭总量替代方案)。三是根据督察强整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了4家企业。目前,2家(崇阳县鑫禾种养专业合作社、崇阳县湾子种养专业合作社)已完成整改,其余2家(湖北润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崇阳县白霓镇污水处理厂)正在整改。四是信访办理促整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崇阳交办信访件18件,截至目前,18件信访件已全部回复办结,其中,阶段性办结9件(涉及吴婆塘整治3件、兴民钢圈排口1件、乡镇污水处理厂3件、白霓镇金龙村砖厂2件),办结9件(涉及开发区排污企业1件、石城镇畜禽养殖4件、香山外国语学校污水管网3件、白霓镇石山采石场1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9件,已办结销号8件,余下1件正在办理整改销号(石城镇五家养猪场污水直排信访件)。

(三)坚持科学施策,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开展大气、水、土壤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涉气工业企业大起底专项行动,对16家涉气工业企业逐一明确整治对策、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制定“一厂一策”。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检查柴油车63辆,公安部门当场处罚了5辆超标排放车。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11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检查渣土运输车辆140辆,责令施工方、运输车辆整改清洗污染路面60起。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制定了《崇阳县2024年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坚工作方案》,编制2024年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完成了23个排污口的整治。开展了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领域环境风险治理百日会战行动,排查企业12家,发现问题隐患6个,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涉危废企业25家,发现环境隐患52处,完成整改14个,其余督促整改中。二是实施园区厂中厂和乡镇企业(作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白霓镇油市村非法洗沙点进行断电,并督促自行拆除;对青山工业园区湖北省晶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城万村创兴玻璃工艺制品贸易厂进行断电,并要求自行拆除;关停取缔小造纸厂12家。截至6月底,共计立案8起,下达行政处罚30.9万元,向市局报送典型案例2个,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91件,办结回复91件。三是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溯源排查、监测、追踪工作。根据城区段排放口监测情况,投入35万元购买了一台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加强了园区涉钒涉重企业的雨污排放口重金属指标跟踪监测,截至目前,已开展4轮28次监测。

(四)坚持点面结合,高起点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总投资5.3233亿元崇阳县城北片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一期)于4月28日开工,已完成工程量30%;总投资2.9035亿元崇阳县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迎宾大道段已基本完工;总投资4332万元北门排水圳改造工程已完成95%的工程量;总投资65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主管已铺设完成。二是推进生态环境项目设施建设。总投资100万元的五里界机动车“天地人”遥感监测项目已于3月15日投入试运行。总投资3368万元的昌华实业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二期工程(烟气SCR脱硝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环保设备调试和验收监测。总投资1231万元的全鸿塑业、文昌印务等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深度治理项目已按进度拨付30%的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正在采购一体化设备。三是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全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2.36万千瓦,2024年上半年累计发电量3.06亿千瓦时。四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完成7个,2个村(正源村、下岩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五)坚持示范引领,高效益优化审批服务。一是完成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4年度评估。白霓镇大塘村已申报2024年度省生态村。二是完成丰日电源、成飞科技2家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丰日电源有限公司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减少铅尘排放量2.78kg(按满负荷生产计算可减排铅尘排放量12.17kg),超额完成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跟进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工作。“木三李”水库环评报告在重新编制,待资料收集完成重新报批;崇阳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崇阳县青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文本的初稿,完成了报告的第二次网络和报纸公示。

(六)坚持目标导向,扎实推进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一是强化规划保障。组织专班对东堡港沿线两乡五村开展现状调查,形成了人口、基础设施、产业现状三张清单。围绕“村美水净、产兴民富”目标,委托湖北大学专家团队开展《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共涉及水质与生态修复、生活方式转变、生产方式转变三大类共19项技术指标,总投资1.3285亿元。目前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完善。二是强化项目保障。开展东堡港两岸河道岸线整治工程,完成8.7公里岸线加固,科学修复损毁水堰5座,完成港口村一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石头林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已完成了工程量的70%。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布设水稻、玉米田间肥效试验点5个,在东堡港沿线新安装太阳能杀虫灯48台。三是强化机制保障。运用湾子夜话、五个一点、十户共治等“共同缔造”理念机制,引导村民主动参与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

四、存在的问题

(一)问题整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和西北督察局前期调研、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期间发现问题2个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个个性问题整改进展相对滞后。

(二)青山水库水源地保护短板突出。根据县政协组织相关单位对青山水库开展实地调研情况看,库区内各渡口现有柴油运输船舶,对水质有污染隐患。

(三)小流域综合治理亟待加强。从宣传次数、宣传深度、广度都不够,程序性报道较多,治理经验、治理成效深入报道较少。

五、下一步重点推动的工作

1.全力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抓好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和西北督察局前期调研、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沉期间发现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工作,《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整改落实。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鄂南专员办交办整改任务落实。

2.着力加强青山水库水源地保护。按照青山水库“共抓大保护、不搞开发”的指导思想,建立“青山水库管理局统筹管理、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长效管理机制。

3.全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的资金倾斜。当前主要是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做好东堡港小流域综合治理成效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美丽小流域”创建工作,推动东堡港小流域治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