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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5100万元

建设地点: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

建设内容: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用地面积20亩,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等,同时配套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等;项目投产后可年生产再生塑料颗粒20000t/a。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厂址区域PM10、SO2、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VOC小时浓度均值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数据表明,隽水河各监测点位的水质现状评价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数据表明,地下水各水质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2.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正常工况下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结合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建筑边界为起点,周围100m范围,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塑料挤压脱水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气喷淋废水经“格栅+隔油+气浮”处理后,与挤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经“调节池+SBR+滤罐”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水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崇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隽水河,排放废水对隽水河水质的影响较小。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85~95dB(A)。通过预测,在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包杂物、废塑料渣、油状低聚物、废活性炭纤维、污泥、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及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渣、拆包杂物收集后综合利用,油状低聚物、废活性炭纤维、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固废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热熔挤压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含水蒸汽、挥发性有机物。环评建议在挤塑机设置集气罩,并设置引风机,收集的工艺废气经“水喷淋+气液分离+UV光解一体机+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针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车间内加强通风,同时加强各类集尘、除尘设施和风机、管道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密闭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塑料挤压脱水废水、冷却循环水定期排水、废气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气喷淋废水采取格栅+隔油+气浮等预处理后,与挤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再经“调节池+SBR+滤罐”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和崇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4.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由专用收集桶暂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贮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排放。

4.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如对各种引风机均采取减震基座,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有消音器,并安装在室内;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在生产车间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环境风险结论

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无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潜在事故主要原料和产品遇明火后发生的火灾。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演练,提高企业对事故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清洁生产

建设项目采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生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在设计过程中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充分考虑了使用清洁的能源,运用清洁的生产过程,生产清洁的产品。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来看,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鼓励类“第三十八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符合《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及《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中相关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7.2规划相符性

项目主要生产再生塑料颗粒,用地性质规划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崇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崇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

8.结论

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在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能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总   联系电话:0715-3689386  

地址: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   邮编:4375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陈先生   0736-7616330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高坪头社区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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