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瑞钒业氧化钒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生态环境局 录入:Gov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崇阳县鑫瑞钒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鑫瑞钒业氧化钒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鑫瑞钒业氧化钒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项目选址: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建设一条高纯钒生产线,将现有项目生产不符合要求的五氧化二钒进行提纯。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崇阳县鑫瑞钒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天城工业园
联系人:雷总
电话:1867155888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慧智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7-87635258
邮箱:94113632@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M_FMb3QysxmD0DXmuV5Gg
提取码:kzwo
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